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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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是一個國家的政府授權部門頒發給本國公民(citizen)或國民(national)的一種正式文書,用於證明持有人的身分與國籍,以便其出入本國及在外國旅行,同時亦用於請求有關外國當局給予持照人通行便利及保護。 護照關係到在國外所受合法保護的權利與進入本籍國的權利。护照上通常有持有者的照片、签名、出生日期、国籍和其它个人身分的证明。许多国家正在開發將生物识别技术用於護照,以进一步确认护照的出示人是其合法持有人。
[编辑] 历史
中國清朝時的護照
在中国历史上,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称呼,例如称为符、传、过所、公验、度牒、路证、通关文牒、安全证书、通行证、暂住证等。到了清朝,根据通行证件的证明身份、提请边境关防检查机关予以“保护”和“关照”、给予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协助之功能,将“PASSPORT”一词,于1845年首次译为“护照”,并沿用至今。 護照的西方稱呼「Passport」並不是來於「seaport」(海港),而是來於中世纪用於通過城牆大門(「porte」)的文書。在中世纪的欧洲,一些文件可以由当地的统治力量颁发给旅行者,一般包括持有者被允许通过城镇的名单。这种制度延续到法国,例如,直到1860年。在这段时间,护照并不是旅行到海港的必须,这关系到自由贸易,但是需要护照从海港到内陆城填。早期的护照经常如此,但不是一直,包括持有者身体的描述,照片是直到20世纪前十年,才被添加上去的。 在世界大战后,国际联盟、联合国和国际民间航空组织,颁布了在护照的设计和特征的指导标准,这些指导很大方面上形成了现代的护照。近幾年則有MRP(Machine Readable Passport, 可機讀護照)統一規定持照人資料頁在封面內側頁,並有可利用掃描方式讓電腦可判讀的資料,以節省在海關證照查驗時的時間。 在近些年,有一种形势把生物信息引入护照中,以改进身份的安全性。这样就提出一个疑问,是否某些技术可以有效地改进护照呢?由于缺乏可靠的结果,美国已经延迟了引进这项技术。 [编辑] 類型
[编辑] 標準[编辑] 特別情況[编辑] 國際旅行不需護照的情況护照通常在国际旅游中都必须要用到,通常在跨国与国的边境时需要使用。但是有些时候,某些国家的公民出境到另外一个国家时,由于国与国订立了某些契约(如欧盟),可能就无需出示护照,但可能会以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来证明身份,如驾驶执照,个人身份证,护照上的签证。 [编辑] 國內旅行需要護照的情況某些國家,例如實行或曾實行計劃經濟的國家,為了監控人口流動或管控人民遷徙,要求人民在國內旅行或遷徙時,申請並持有國內護照。例如蘇聯與中國大陸。 由於英國的殖民地與國籍法複雜,在英國本土與屬土之間,或英國屬土之間旅行,也常需要護照。 中國由於歷史及領土現狀,有若干不同的行政及邊境控制區域,也因此常需要在非國際的旅行時使用護照。詳見下面的各國特別情況。 [编辑] 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台灣香港與澳門分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但在一國兩制原則下,根據基本法,有簽發護照、進行入境管控、與外國訂定單獨簽證協定等權利。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之間有各自的邊境控制。中國大陸公民前往香港或澳門,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用於替代護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而港澳公民前往中國大陸,則不得持港澳簽發的護照,而須另行申請「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舊為「港澳同胞回鄉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出境通行證」。香港居民進入澳門,只需出示香港居民身份證(有'*','***','R'的香港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進入香港,則要出示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或赴港申報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1949年後中華民國之主權國家存在,並主張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創建之始,僅對中國大陸、香港、澳門有實際統治。中華民國自1949年後僅統治台灣,目前尚未正式放棄對中國大陸的主權。因此,僅管中國大陸與台灣之間存在各自獨立的法制與邊境管制,雙方均不認為兩岸旅行為國際旅行,均不在對方護照上注記或蓋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前往台灣,須持用替代護照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在大陸出境,並持用「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或「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單次臨時旅行證」在台灣入境;中華民國公民前往中國大陸,須持用「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中華民國在台國民)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中華民國海外國民)在大陸入境。 [编辑] 以色列[编辑] 歐盟[编辑] 雜項玄奘当时为了去天竺一直得不到唐朝廷的过所所以偷渡出国[來源請求] . [编辑] 参见[编辑] 外部连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