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務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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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英語:Chief Secretary for Administration,簡稱 CS)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中,地位僅次於行政長官的政府官員,其支援部門為政務司司長辦公室。 政務司司長現屬行政會議官守成員;也是可以署理行政長官職務的三名司長中,最高级的一位。現任政務司司長為唐英年,於2007年7月1日就職。
[编辑] 歷史政務司司長的職權源自香港殖民地時代的輔政司 (Colonial Secretary),1976年改名為布政司 (Chief Secretary),為香港總督首席副手,行政局及立法局當然議員,統領殖民地司署(1976年以後改稱布政司署、香港主權移交後改稱政府總部)和全體政府公務員,執行香港總督的指令。 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後,改名政務司司長,沿襲布政司的職務,為行政長官首席副手。雖然根據《香港基本法》第60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設政務司、財政司、律政司和各局、處、署。」,但香港特區政府從無設「政務司」的部門或職位,而政務司司長的支援部門則名為「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而非「政務司」,有別於律政司的設立。 2002年7月以前,政務司司長屬於政府公務員,為公務員中最高職位,各局局長亦為其下屬,政治及行政地位在各局局長之上。但前行政長官董建華(1997年-2005年)推行高官問責制後,政務司司長成為了政治任命官員,各局長改為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有人認為,政務司司長職責减少,只是負責行政長官所指定的工作,沒有固定範疇,沒有行政長官的命令亦不可干涉各政策局,只是排名上和薪金比各局長高一些,曾被一些人戲稱為沒有實權的「無兵司令」。2005年6月,新任行政長官曾蔭權上任,表明政務司司長將在政府上擔任的較重要的政治角色和職權。 [编辑] 職責政務司司長的職責包括: [编辑] 歷任
[编辑] 福利及待遇[编辑] 參見[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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