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主题 | 图库 | 问答 | 文摘 | 原创 | 百科

历史 | 地理 | 人物 | 艺术 | 体育 | 科学 | 音乐 | 电影 | 信息技术 | 世界遗产

 开放、中立,源自维基百科

个人工具


三省六部

维库,知识与思想的自由文库

(重定向自)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三省六部制图示
三省六部制图示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的中央官制。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共为二十四司。

三省六部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制度。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当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

隋朝隋文帝综合汉魏官制创立了三省六部制,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因避杨忠讳,改中书省为内史省。

唐朝基本上沿用了隋朝的制度,并有所补充和发展,使其中央集权体制更加完善,因避李世民讳,改民部为户部。宋朝承唐制,但三省六部的主要职权都己转移至其他机构,三省六部有名无实。辽代设官同于宋制。

只设一省六部,金为尚书省;元、明为中书省。明1380年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自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之制。此间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作过一些不同的调整和补充。

三省六部制的特点在于分散了丞相及中央机构的权力,把相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同时,又将尚书省权分六部,即限制了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和发展又推动部门牵制与机构运转,加强了皇权。

[编辑] 三省

主条目:三省

中书省(即隋朝的内史省):长官为中书令(隋称内史令),副长官为中书待郎(隋称内史待郎),主要职官有中书舍人。就军国大事、重要官员的任免等事项,替皇帝起草诏旨,起草之责主要由中书舍人负担。是决策机构。

门下省:长官为侍中(隋称纳言),副长官为黄门侍郎(后改称门下侍郎),主要职官有给事郎。负责审核朝臣奏章,复审中书诏敕,有认为不当者,可以驳回,称“封驳”,驳正之权主要由给事中掌握。是审议机构。

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实际不任命,副长官为左、右仆射。仆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尚书省设在宫外,总领六部。中书、门下发出的制敕,皆由尚书省转发到中央各部门及地方州县,或根据制敕精神,制定政令,下达有关部门。中央寺、监、百司等机构下达诸州的政令,也必须由本省发遣。是执行机构。

[编辑] 六部

主条目:六部

各部长官称尚书,副为侍郎.各司之长为郎中,副为员外郎,分别负责贯彻各种政令。

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调动等事务。

户部:掌管天下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

礼部:掌管国家典章法度、宫内红白事、祭祀学校、科举考试、接待外宾等事务。

兵部:掌管武将选用、军队训练、兵籍、军械、军令等。

刑部:掌管法律、刑狱事务。

工部:掌管山泽、屯田、工匠、水利交通、各项工程以及贵族的生活用品等等。


三省六部
三省:

尚书省 | 中书省 | 门下省

六部:

吏部 | 户部 | 礼部 | 兵部 | 刑部 | 工部

其它语言
AD Links